关于罪犯卢庆材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提请情况公示-ag百家乐

关于罪犯卢庆材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提请情况公示
来源:刑罚执行处 时间:2024-12-17 16:2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2324号)要求,现对以下监狱提请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自20241218日起至20241220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提请单位

姓名

出生年月

罪名

原判刑期

暂予监外执行事由

1

闽西监狱

卢庆材

1997年8月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三年

生活不能自理

对以上案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0591-87020169 0591-870200700591-87020050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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