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4)闽狱字第48号
罪犯林万志,性别男,1975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居住地福清市,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经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12月13日判处无期徒刑,经减刑,现刑期自2024年2月28日起至2046年2月27日止,现在莆田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2024年12月19日,莆田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该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4年12月20日起暂予监外执行(立即保外就医)。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2024年1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