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4)闽狱字第47号
罪犯林锦双,性别男,1947年12月4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惠安县,因犯强奸罪经惠安县人民法院2023年5月18日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刑期自2023年2月3日起至2027年2月2日止,现在闽江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2024年12月12日,闽江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该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4年12月12日起暂予监外执行(立即保外就医)。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2024年1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