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4)闽狱字第8号
罪犯谢国顺,性别男,1956年7月5日出生,汉族,居住地宁化县,因犯强奸罪经宁化县人民法院2023年5月24日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刑期自2023年3月28日起至2024年9月27日止,现在永安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2024年3月11日,永安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该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4年3月12日起暂予监外执行(立即保外就医)。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2024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