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3)闽狱字第40号
罪犯王鹏,性别男,1994年3月10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武平县,因犯开设赌场罪经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2023年6月25日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刑期自2023年6月14日起至2024年6月13日止,现在洛江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2023年12月11日,洛江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该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3年12月27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2023年1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