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3)闽狱字第39号
罪犯梁木旺,性别男,1957年2月17日出生,汉族,居住地福清市,因犯猥亵儿童罪经福清市人民法院2023年6月16日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刑期自2023年6月19日起至2025年9月17日止,现在宁德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2023年12月25日,宁德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该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3年12月25日起暂予监外执行(立即保外就医)。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2023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