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3)闽狱字第35号
罪犯林柳生,性别男,1973年8月8日出生,汉族,居住地福鼎市,因犯诈骗罪经福安市人民法院2021年1月19日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刑期自2020年6月28日起至2026年3月27日止,现在榕城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2023年11月14日,榕城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该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3年11月30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2023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