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3)闽狱字第32号
罪犯邹小斌,性别男,1977年12月2日出生,汉族,居住地四川省大竹县,因犯抢劫罪经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3月20日判处无期徒刑,经减刑,现刑期自2015年10月20日起至2034年4月19日止,现在龙岩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2023年9月22日,龙岩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该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3年10月10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注:该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七年。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2023年10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