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3)闽狱字第26号
罪犯许文明,性别男,1990年6月25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晋江市,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经晋江市人民法院2022年1月26日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刑期自2022年11月15日起至2024年7月5日止,现在漳州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2023年5月31日,漳州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该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3年6月7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2023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