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3)闽狱字第19号
罪犯雷寿法,性别男,1968年6月24日出生,畲族,居住地福安市,因犯贩卖毒品罪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年7月30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经减刑,刑期自2021年11月24日起至2046年11月23日止,现在建阳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2023年5月5日,建阳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该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3年5月5日起暂予监外执行(立即保外就医)。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2023年5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