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3)闽狱字第3号
罪犯林云,性别男,1968年3月16日出生,汉族,居住地福州市马尾区,因犯强奸罪、盗窃罪经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年12月20日判处无期徒刑,经减刑,现刑期自2015年6月25日起至2033年4月24日止,现在建阳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2023年1月17日,建阳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该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3年1月18日起暂予监外执行(立即保外就医)。
注:该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七年。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2023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