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省级部门预算经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1]214号)要求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监狱管理局2014年度部门预算的函》(闽财指[2014]12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4年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监狱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0]67号),省监狱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监狱(包括未成年犯管教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监督管理监狱的刑罚执行、狱政工作。
(三)监督管理监狱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
(四)指导监狱对罪犯的劳动改造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指导、监督监狱对罪犯生活卫生的管理,监督管理监狱的装备技术工作和信息化建设。
(六)拟订监狱的设置、布局规划和组织实施项目建设。
(七)负责本系统财务管理,具体监督管理监狱及监狱企业国有资产并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八)负责组织本系统内部审计。
(九)负责本系统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民警、职工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警务督察和副处级以下(含副处级)干部的考核、任免、调配等工作。
(十一)承办省委、省政府及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省监狱管理局包括10个机关行政处室及24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本级) | 福建省莆田监狱 |
福建省闽西监狱 | 福建省泉州监狱 |
福建省福清监狱 | 福建省厦门监狱 |
福建省龙岩监狱 | 福建省漳州监狱 |
福建省永安监狱 | 福建省政和监狱 |
福建省清流监狱 | 福建省宁化监狱 |
福建省武夷山监狱 | 福建省女子监狱 |
福建省仓山监狱 | 福建省建新医院 |
福建省榕城监狱 | 福建省宁德监狱 |
福建省闽江监狱 | 福建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 |
福建省建阳监狱 | 福建省翔安监狱 |
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 福建省洛江监狱 |
福建省福州监狱 |
三、201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省监狱管理局主要任务是:认真按照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认真按照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全省监狱工作新一轮发展“五个一流”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努力实现“两个持续”、“两个着力”、“两个加快”的年度工作目标,为服务福建改革发展、实现“百姓富、生态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㈠持续巩固安全稳定态势。
㈡持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㈢着力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㈣着力加强民警队伍建设。
㈤加快推进企业规范管理。
㈥加快完善监狱基础设施。
四、2014年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2014年,省监狱管理局收入预算为151,410.4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1,221.4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0,189.02万元。支出预算151,410.4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9,748.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925.50万元,公用支出15,560.27万元,项目支出38,176.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31,221.4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公共安全(204)105,007.80万元。主要用于监狱罪犯改造支出、狱政设施建设。包括监管改造罪犯、罪犯教育、罪犯生活、疾病防治、狱政设施建设和维护以及监狱民警职工日常公用经费、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等方面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8)8,601.58万元。主要用于监狱离退休民警职工离退休费支出。
(三)医疗保障(210)7,097.94万元。主要用于监狱民警职工医疗保险费缴交支出。
(四)住房保障(221)10,514.09万元。主要用于监狱民警职工提租补贴、住房公积金支出。
附件: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201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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