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省级部门预算经省十二届人大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6〕22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省监狱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监狱(包括未成年犯管教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监督管理监狱的刑罚执行、狱政工作。
(三)监督管理监狱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
(四)指导监狱对罪犯的劳动改造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指导、监督监狱对罪犯生活卫生的管理,监督管理监狱的装备技术工作和信息化建设。
(六)拟订监狱的设置、布局规划和组织实施项目建设。
(七)负责本系统财务管理,具体监督管理监狱及监狱企业国有资产并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八)负责组织本系统内部审计。
(九)负责本系统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民警、职工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警务督察和副处级以下(含副处级)干部的考核、任免、调配等工作。
(十一)承办省委、省政府及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省监狱管理局包括13个机关处室(含10个内设机构和直属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局监察室,均为正处级)及24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省监狱管理局(本级) | 全额供给 |
省闽西监狱 | 全额供给 |
省福清监狱 | 全额供给 |
省龙岩监狱 | 全额供给 |
省永安监狱 | 全额供给 |
省清流监狱 | 全额供给 |
省武夷山监狱 | 全额供给 |
省仓山监狱 | 全额供给 |
省榕城监狱 | 全额供给 |
省闽江监狱 | 全额供给 |
省建阳监狱 | 全额供给 |
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 全额供给 |
省福州监狱 | 全额供给 |
省莆田监狱 | 全额供给 |
省泉州监狱 | 全额供给 |
省厦门监狱 | 全额供给 |
省漳州监狱 | 全额供给 |
省政和监狱 | 全额供给 |
省宁化监狱 | 全额供给 |
省女子监狱 | 全额供给 |
省建新医院 | 全额供给 |
省宁德监狱 | 全额供给 |
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 | 全额供给 |
省翔安监狱 | 全额供给 |
省洛江监狱 | 全额供给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省监狱管理局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全国、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推进“六化”发展为主线,突出防控风险,突出项目带动,突出补齐短板,突出转型升级,突出改革创新,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监狱,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加快推进安全管理精细化。
(三)加快推进教育改造科学化。
(四)加快推进执法工作规范化。
(五)加快推进基层基础优先化。
(六)加快推进信息集成实战化。
(七)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八)加快推进企业转型升级。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年,省监狱管理局收入预算为234,387.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1,111.08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41929万元,财政代管资金拨款0万元,单位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21,347.3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34,387.4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2,929.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170.01万元,公用支出29,690.72万元,项目支出62,597.4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1,111.0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公共安全支出(204)128,205.16万元。主要用于监狱民警职工日常公用经费、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狱政设施建设维护、狱政管理和教育改造支出等。
(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669.30万元。主要用于监狱离退休民警职工离退休费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15,923.1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11,156.44万元。主要用于监狱民警职工医疗保险费缴交支出。
(五)住房公积金(2210201)12,520.18万元。主要用于监狱民警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提租补贴(2210202)2,636.88万元。主要用于监狱民警职工提租补贴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15万元。主要用于司法部、省外事办等单位安排的2017年出国计划,监狱系统拟安排出国(境)考察当地司法制度以及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培训等。与上年相比支出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578万元。主要用于联系罪犯监管、教育改造及社会帮教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8.9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规范压缩公务接待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1297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1297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执法执勤等公务用车保有427辆。与上年相比支出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使用消耗费用比较稳定。
附件: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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