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德监狱监舍卫生间防滑垫采购合同-ag百家乐

福建省宁德监狱监舍卫生间防滑垫采购合同
来源:宁德监狱 时间:2024-12-30 16:48

福建省宁德监狱监舍卫生间防滑垫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人福建省宁德监狱                                    

乙方(中标人):龙岩市川灏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项目编号为 0622-0524047 罪犯监舍防滑垫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竞价结果,乙方为中标供应商。现依照竞价文件、投报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同组成部分

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

1.2竞价文件及附件、补充文件:

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附件、补充文件:

1.4其它文件或材料:

 

二、合同标的

2.1合同标的:甲方向乙方采购 pvc防滑地垫

2.2采购货物详细清单:

合同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技术和服务要求

数量

单价(元)

总价

(包安装)(元)

品牌

型号

1

1-1

防滑垫

1.材质:pvc防滑地垫; 

2.工艺要求

2.1产品为纯灰色,不可有明显色差;

2.2产品宽度1.2m以上,厚度5mm以上,镂空孔径最宽处不得大于1.5cm;

2.3 一体成型,镂空款式,网状纹理,无异味,柔韧性好,包边紧实,不易变形断裂,易于剪裁不脱边;

2.4 铺地后需美观平整,防滑抓地,有效防晒,滤水流畅,耐磨耐用。

 

 

 

 

 

 

 

2880平方

32

92160

贞爱 

灰色5mm厚,

1.2米宽

  

三、合同金额

3.1合同含税总价:人民币(大写)玖万贰仟壹佰陆拾元整(¥92160.00元)

 

四、合同标的交付

4.1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金涵乡南洋厝17号宁德监狱。

4.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按甲方通知。

4.3交付条件:满足甲方技术和服务要求并验收合格。

4.4ag百家乐的支付方式:乙方交货完毕且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乙方在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正式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等相关材料,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发票等完整报销材料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100%货款。

4.5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10%。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说明: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全部事项(含售后维保期)履行完毕,经甲方确认双方无未了事项后,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申请30日内无息退还。

 

五、验收方式

5.1乙方将货物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乙方指定人员共同进行到货验收及施工安装验收,确认产品、名称、数量、型号及规格正确,包装完好,确认安装合格,并签收确认。验收过程中发现与货物清单规格不一致的,安装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

5.2鉴于货物的验收仅限于货物的外包装、数量、品目、安装后外观等初步内容,甲方在实际使用货物过程中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在合同售后维保期内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免费退货、换货或修理。

 

六、售后要求

6.1所有货物必须是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或产品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乙方无条件免费更换。乙方应在成交后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配送货物,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安装,一个卫生间内地垫拼接处数量不得大于五处,并要在接到甲方通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对质量不合格的货物在30天内负责包修、包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包装、运输等一切费用。包修、包换后的货物应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进行安装。

6.2售后维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80天,180天内出现质量问题(非人为刻意损坏),乙方负责包换,售后维保期内如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到场,3天内完成调换,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7.1因乙方原因,延期一个月交货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延期三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重新组织采购。安装周期超过七个工作日的,每延期一天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

7.2若货物验收时发现与采购文件参数及有关要求等不一致时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提供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乙方无法履行约定的将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7.3售后维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非人为刻意损坏),乙方在接到通知后未能在3天内完成调换的视为违约,逾期一天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元。

 

八、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8.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8.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九、其他事项

9.1保密条款

1)乙方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因履行本合同或在本合同期间知悉的或收到的甲方的财务、技术、产品信息、民警资料或其他工作上的文件资料、工作内容等予以保密,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2)乙方违反本条约定泄露甲方的涉密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条款不因合同届满或解除而失效。

 

9.2廉政条款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以任何形式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的行为,若发现并被核查属实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及吃请等,如有违反廉政纪律等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3施工条款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进监施工时,服从甲方管理,不得携带非甲方审批许可的物品进监,在施工现场严格按甲方的指令开展工作,未经甲方允许擅自离开指定区域,禁止与现场罪犯接触及传递物品。

 

十、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10.1甲方及乙方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条款。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2合同补充和修改: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并盖章确认。

 

十一、其它约定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1.2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其他:☑无。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福建省宁德监狱

乙方(盖章):龙岩市川灏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金涵乡

住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北城石埠村罗龙西路163-2号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18865418809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龙岩分行  

账号:

账号:171100100100607753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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