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监狱执法工作监督,深化狱务公开工作,促进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意见》、司法部监狱局《关于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意见〉的通知》、《福建省监狱系统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经监狱研究决定,向省内社会各界公开聘任执法监督员,对福建省闽江监狱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条件
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㈡热心监狱工作,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掌握必要的法律业务知识;
㈢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
㈣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㈤具有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㈥国家行政机关在职工作人员及离退休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因职务或与在押罪犯有利害关系等原因可能影响履行执法监督员职责的人员,不宜担任执法监督员。
二、主要职责
㈠监督聘任机关的执法活动,提出加强和改进监狱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㈡应邀参加有关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向聘任机关反映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㈢应邀参加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听证会,列席评审会议,旁听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的开庭审理。
㈣监督聘任机关狱务公开方式、方法、内容,提出整改要求。
㈤向聘任机关转递信访、举报、申诉材料。
㈥向聘任机关就监狱管理工作、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执法监督员的权利和义务
执法监督员的权利:
㈠根据工作需要,可向聘任机关了解执法情况;
㈡对聘任机关执法工作发出监督意见;
㈢了解提出的监督意见落实情况及转递的信访、举报、申诉等问题的办理情况;
㈣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有权要求被监督单位及工作人员予以协助、配合以及答复质询。
执法监督员的义务:
㈠执法监督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保守国家和监狱机关的工作秘密;
㈡执法监督员公开发表涉及监狱工作内容的文章和作品之前,要征得聘任机关的同意;
㈢执法监督员在聘任期间,要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协助监狱做好普法宣传;
㈣配合监狱机关做好群众的法律政策解释说明工作。
四、聘任期限
执法监督员每届任期三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五、聘任方式及程序
采用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等方式产生候选人选,经资格审查后,将拟聘监狱执法监督员人选向社会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拟聘人选,由福建省闽江监狱审定人选,统一制作、颁发执法监督员聘任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六、聘任名额及报名方式
㈠聘任名额: 5人。
㈡报名人员请下载《福建省闽江监狱执法监督员推荐(自荐)表》,填写后将推荐(自荐)表、身份证复印件,直接或邮寄方式交至福建省闽江监狱刑罚执行科。
具体地址:福建省闽侯县南屿镇桐南村浦头湾25号闽江监狱刑罚执行科
邮政编码:350109
报名日期: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26日。
七、其他事项
㈠监狱执法监督员聘任期间不脱离原工作岗位,工资、奖金、福利等由原单位负责。
㈡对履职情况好,经年度考核优秀的执法监督员,聘任机关应当向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当奖励。执法监督员有不认真履行职责,违反保密规定,妨碍案件公正处理等情形的,或有其他不适合继续任职情形的,由做出聘任决定的机关免除其执法监督员资格,书面通知被免职者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并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布。
㈢本公告由福建省闽江监狱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1-22199189
附件:福建省闽江监狱执法监督员推荐(自荐)表
福建省闽江监狱
2024年12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