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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2)闽狱字第20号
罪犯林建仁,性别男,1946年4月1日出生,汉族,居住地仙游县,因犯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经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4月8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刑期自2021年11月4日起至2032年11月3日止,现在武夷山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2022年9月7日,武夷山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该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2年9月8日起暂予监外执行(立即保外就医)。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2022年9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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