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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2)闽狱字第18号
罪犯张良财,性别男,1978年12月29日出生,汉族,居住地宁德市蕉城区,因犯非法经营罪经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2020年9月15日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刑期自2020年1月8日起至2025年7月7日止,现在福清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2022年8月10日,福清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该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2年8月23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2022年8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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