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通app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2)闽狱字第13号
罪犯周生林,性别男,1981年11月19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江西省南城县,因犯故意伤害罪经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2020年7月23日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刑期自2019年4月26日起至2023年12月25日止,现在泉州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2022年5月24日,泉州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该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2年6月6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2022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