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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2)闽狱字第9号
罪犯徐天荣,性别男,1973年5月11日出生,汉族,居住地云南省宣威市,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经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12月26日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经减刑,现刑期自2011年12月14日起至2030年9月13日止,现在厦门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2022年4月25日,厦门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该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2年4月26日起暂予监外执行(立即保外就医)。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2022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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