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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1)闽狱字第25号
罪犯林启坤,性别男,1942年12月26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武平县,因犯故意杀人罪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年11月8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经减刑,现刑期自2020年4月17起至2045年4月16日止,现在漳州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2021年11月5日,漳州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该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1年11月8日起暂予监外执行(立即保外就医)。
注:该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2021年1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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