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通app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1)闽狱字第17号
罪犯俞文金,性别男,1951年3月2日出生,汉族,居住地福清市,因犯故意伤害罪经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9月19日判处无期徒刑,经减刑,现刑期自2007年12月20日起至2023年5月19日止,现在闽西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2021年9月3日,闽西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该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1年9月6日起暂予监外执行(立即保外就医)。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2021年9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