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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1)闽狱字第16号
罪犯陈万平,性别男,1973年11月17日出生,汉族,居住地龙岩市永定区,因犯职务侵占罪经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29日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曾被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后被收监执行,现刑期自2021年6月22日起至2023年9月5日止,现在漳州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2021年8月23日,漳州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该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1年8月27日起暂予监外执行(立即保外就医)。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2021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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