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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1)闽狱字第12号
罪犯尤泽坤,性别男,1967年4月5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泉州市丰泽区,因犯受贿罪、重婚罪经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3月30日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现刑期自2017年8月11日起至2022年2月10日止,现在仓山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2021年4月9日,仓山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该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1年4月25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2021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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